校属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转设发展需要,推动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和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加快学校和东营市科研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东营市科学技术局与我校联合设立了“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应为我校正式在岗在编科研人员,职称不限、学历不限、年龄不限;
2.应具备与所申请项目密切相关的理论或技术研究基础,承担过相近或类似的高层次科研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相关的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等学术成果,作为申报支撑条件。
3.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作为负责人或参与人不得超过3项。
二、项目结题的基本条件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预期研究成果不低于以下要求:
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限期刊目录中的T0-T4类,参见附件1);或授权国内发明专利2项;或依托研究项目申请并获批政府类资助的省部级项目;或实施相关科研成果转化并产生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
三、项目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采取个人申报、按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专业的所在二级学院评审推荐、学校科技处评审推荐、东营市科技局审批立项的流程。
请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严格把关,排序推荐上报。
各学院将申报书(Word版)、支撑材料附件(合成一个pdf文件)、二级学院专家评审推荐排序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等材料电子版(pdf版和Excel版),于2020年7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cheng2017@slcupc.edu.cn
其他不明事宜,请参见《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或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尹晓丽0546-7390807 程光南0546-7396969